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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迁移梅州市梅江碧桂园泊林五街通信基站的强烈要求

民生168 2015-11-2 16:13:52      0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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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碧桂园、中国铁塔梅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梅州分公司在未办理电磁辐射环评审批手续、未公示和征求附近居民意见的情况下,于二0一五年六月中旬擅自 在梅州市梅江碧桂园别墅区泊林五街(原地名:卢子坳)距离住户不足六米的地面建造安装了大功率宏蜂窝通信基站,并在未通过广东省环保厅辐射项目环评验收, 未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条件下于同年八月中旬开机运转。
根据梅州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梅市信办(2015)4号《关于加强我市4G基站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对规划有通信基站的住宅小区、相 关建筑,要按照公众通信基站建设设计标准和规范,预留基站所需的机房及天面空间、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三同时”制度。而我们在 2014年签订购房合同购买房屋时,此设施在规划图上未有标示、沙盘模型里面也没有、房屋现场更不存在。泊林五街、六街属带装修别墅,于2014年10月 开盘发售,并于2015年五月底向各业主发出收楼书面通知。
此区域集中了梅江碧桂园二期别墅区、高层住宅、幼儿园等环保敏感建筑、敏感地方,入住(满)后居民达数千人。上述举动将对广大住户造成如下不良影响:1、 电磁辐射影响居民身心健康;2、在雷雨天气时,极易发生雷击事件;3、基站设备运转产生较大的噪音,严重干扰住户的正常生活,学习和睡眠;4、因通信基站 占用大量电信光缆线位从而使住户入住无法安装宽带和电话。
    对上述无立项、无规划和环保许可,违反了《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噪声污染 法》【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二   三】的通信基站,请主管部门派员调查并监督整改,对该违法、违章设施进行强制迁移,还我们一个安静环保的生 活环境。
梅州市梅江碧桂园泊林五街、六街居民

                             二0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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