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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制止并拆除违章建筑!

民生168 2016-5-7 19:43:30      0 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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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汤西镇新湖村修试大道边(陈学潜房子旁)陈某在未取得准建证及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县城规划区内占地建房,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同时给周边带 来恶劣影响,如不能及时拆除,势必人人都跟风违建,必将造成丰顺新区规划混乱,城不像城村不像村。请有关部门及时制止并拆除违章建筑!相信政府能够给予满 意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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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 (1)
民生168 2016-5-22 11:04:5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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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学抵于2004年4月29日办领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坐落在新湖村石湖大堤,面积100平方米,证号:丰府集用(2004)字第00206676号。该土地北面墙相邻人为陈学潜,即你反映的“陈学潜房子旁”,属持证建房。
如你仍有疑问,请直接与我所联系,电话:0753-6859100;地址:汤西镇人民政府内。
丰顺县汤西国土资源所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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