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咨询人 泰宁花园居民
类型 求决 来信时间 2015-09-07 22:41:23
标题 投诉光污染
内容 市政府:我们是兴南大道旁泰宁花园居民,位于泰宁花园南面约50多米处的兴南华府小区北面外墙高约十五六层左右安装很亮的灯饰广告,每晚亮灯
到天亮,灯光直接射进房间,造成房间通亮导致不拉窗帘无法入睡,拉上窗帘房内又很闷,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请政府为民排忧解难,给居民一个良好的
生活环境,谢谢!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答复
处理部门 梅州市直 - 兴宁市人民政府 处理时间 2015-09-18 16:54:24
处理意见 泰宁花园居民:
你反映兴南华府小区北面外墙广告牌灯光扰民问题的信收悉。经调查了解,该广告招牌是雄鸡涂料公司的,确实存在整个晚上亮灯的现象。现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已建议该公司要控制广告牌亮灯的时间,做到深夜停止亮灯,减少对周边住户的影响。
兴宁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
2015年9月16日
投诉过后,灯光依旧亮到通宵,政府部门建议毫无效果。请问:户外安装广告是否要经政府部门批准才可以安装的?如需要,该广告安装是否经过批准?如不
需要,政府管不了,广告牌业主又自私自利无视他人的生活环境受到侵害,我们受害者只有采取自己的方式来维护基本的生活环境。
请政府部门为民排忧解难,和平解决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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