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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可以开政策外二胎的《出生医学证明》?

民生168 2015-8-4 20:46:15      0 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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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医学证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规定由国家统一制发的新生儿法定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的办理机构是:各级助产、保健机 构。签发机构审验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按照《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内容签发。如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 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问题1:请问政策外的二胎在梅州市妇幼保健院出生,为什么医院不可以开《出生医学证明》,对方回复是梅州市计生委的文件要求,问当地计生部门反馈是去问医院。
    问题2:请问此举是广东省还是梅州市的政策要求,请出示文件,还是努力搞经济创收?
    问题3:为什么很多人咨询此问题,梅州市计生委的回答是《出生医学证明》的出具法律文件和社会征收的政策,能否详细告知究竟为什么梅州市妇幼保健院不可以开具出生证明?(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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