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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人民医院不实行同工同酬

民生168 2016-3-29 20:04:16      0 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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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人民医院后勤聘用人员和编制内人员每天岗位相同,所做的工作相同,甚至比在编人员更苦更累的工作,但聘用后勤员工的工资报酬却只是编人员工资的 1/3或1/4!(聘用人员只有1200元-1400元,而在编人员却是4000多元到5000多元),这几年几次调资,在编人员增加了2000多,而聘 用人员只增加了300元!住房公积金在编人员400-600多,聘用人员只有200元!后勤聘用人员只是按梅州市最低工资发!!现在政府顾员也有2500 元了,一千多的工资除了交五险一金,所剩无几!我们也不敢要求过分!我们也要养家胡口呀!一千左右的工资让我们怎样生活!?现在聘用人员怨声载道!请求上 级领导能过问过问!体惜!体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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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 (1)
民生168 2016-4-7 18:26:29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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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反映的问题,丰顺县卫计局于2016年3月29日安排人员到丰顺县人民医院了解聘用合同人员工资发放的情况,经了解:丰顺县人民医院没有违反《梅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梅市府函[2015]38号)的规定。你本人与丰顺县人民医院双方自愿签订了《梅州市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丰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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