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交通局: 我刚取得教练资格证,现在我们兴宁市有很多教练员挂靠梅县中英驾校的驾练车在从事驾培业务。我查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2 号) 第三十三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注册地开展培训业务,不得采取异地培训、恶意压价、欺骗学员等不正当手段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允许社会车辆以其 名义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请问梅县区交通局,如果我承包中英驾校的教练车在兴宁从事驾培业务,属不属于违规?会不会受到交通局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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