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对蕉岭县蕉城镇府前街R6栋33号店的岭明通讯进行查处。该店未得到苹果官方授权,擅自在门店招牌、店铺内部多处使用苹果 LOGO,并且装修风格和苹果零售店及其相似,误导消费者,涉嫌假冒苹果授权经销店。并在微信平台发布其为苹果正牌授权销售店,涉嫌误导、欺骗消费者。请 有关部门尽快查处!! 另附苹果授权经销店查询网址:https://locate.apple.com/cn/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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