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程江镇东风组村民陈桂娇于八十年代兴建唯一生活住房,房屋产权却登记为钟爱国,严重侵犯了房屋所有权人合法权益。该房屋面积约八十平方米,层数:一层。北面:林屋村道,南面:巷道,东面:钟屋村道,西面:二层房层。 请贵局重新核查,注销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东风组钟爱国的国土证,撤消报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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