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占地砌墙而引发纠纷,我家房屋、石坎等于今年正月初六被人拆去,拆屋之人已出走广州,多次到枫朗镇政府都没有处理。本人还从4月份开始,每月都到枫朗派 出所反映这一问题,希望将拆屋之人追回来并加以处理,却是一推再推,后来又说7月中旬会处理,但至今没来,派出所教导员还说自己砌回去就行了。我的诉求如 下:一是把被拆石坎砌回去;二是被拆房屋砌回去,还有铝合金窗等;三是赔偿所有损失。联系电话:5755213。(黄远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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