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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5发生车祸,1人当场死亡!调查报告公布…

mz168 2025-3-31 20:04:38      0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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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西郊街道“11·25”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24 年 11 月 25 日 10 时 10 分,温* 开驾驶粤M9833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 M3383 挂重型普通半挂车行驶至梅州市环市路新东汽车市场路段时,与李*驾驶的梅州200879 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李*当场死亡和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示有关部门人员全力抢救,做好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同时,根据梅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该起事故挂牌督办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区政府迅速成立了以区应急管理局局长为组长,由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区西郊街道办等有关部门派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监督此次事故的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车辆情况


1. 粤 M98333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机动车所有人:梅州市梅2江区腾发货物运输部,车辆使用性质:货运,机动车状态正常。备质量:8800kg,核定载质量:40000kg,车身颜色:红色,车辆品牌型号:乘龙牌/LZ4253H5DB,发动机号:7520C014022,车辆识别代号:LNXDBL0F9LL708541,车辆初次登记日期:2020年04月04 日,检验有效期至 2025 年 04 月30 日。经车辆交通违法情况系统查询,该车无相关违法信息。该车在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交强险;在华农财产保险投保的商业险中第三者责任险保额 1000000 元,保险期限截至2025 年5 月8 日止。车上装有卫星定位装置,事发时设备正常运行。


2. 粤 M3383 挂号重型普通半挂车,车辆所有人:梅州市梅江区腾发货物运输部,登记住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小密村学堂窝 79 号门牌,检验有效期至2025 年8 月,车辆使用性质:货运,机动车状态正常。


3. 梅州 200879 号电动自行车,机动车所有人:李*,车辆用途:自用,车身颜色:白/黑,车辆品牌:台铃,型号:TDS33RZ,电动车编码:329722301316568,合格证编号:A153273550309AT00,最高时速:25 公里,车辆状态:正常,登记日期:2023年10月24 日。


(二)事故车辆驾驶人情况


1.温*开,男,51 岁,居民身份证号码:44142119741********,户籍: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现住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松口镇大塘村塘温 17 号,持 A1、A2E 类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441401882895,初次领证日期:1996 年5 月10 日,发证机关:梅州市支队车管所,有效期限至 2025 年5 月10 日,驾驶证状态:正常。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类别:经营性道路货物、旅客运输3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号:44142119741********,有效期至2027年 2 月 18 日,发证机关: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2. 李*,女,34 岁,居民身份证号码:5115271990********,户籍: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现住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瑶燕村。持 E 类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441429014215,初次领证日期:2023 年 10 月 27 日。


(三)事故道路情况事故现场位于 G205 线梅江区环市路新东汽车市场路段,该路段为普通路段。沥青潮湿路面,路面完好,照明条件为白天,交通控制方式为标志、标线。道路类型为城市道路。


(四)涉事单位基本情况梅州市梅江区腾发货物运输部,粤M98333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所属企业。该服务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1402MA574KP915,经营者:李*运,组织形成:个人经营,成立日期:2021年9月9日,类型:个体工商户,登记机关:梅州市梅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住所: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小密村学堂窝79 号门牌。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五)天气情况2024 年 11 月 25 日 10 时 10 分左右,事故发生时天气阴雨天,G205 线梅江区环市路新东汽车市场路段整体视线良好,路面潮湿没有异常情况。


(六)事故人员伤亡情况

事故死亡人员李*,女,汉族,现年 34 岁,于1990 年8 月5 日出生,户籍: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现住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瑶燕4村,居民身份证号码:5115271990********,梅州200879号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2024 年 11 月 25 日上午梅州市梅江区腾发货物运输部的司机温*开接到该运输部管理人员张*忠的安排从梅州市梅江区腾发货物运输部出发至蕉岭县运载散装水泥,上午10 时10 分左右,温*开驾驶粤M9833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M3383挂号重型普通半挂车行至 G205 线梅江区环市路新东汽车市场路段时,由于中间车道车辆拥堵,温*开驾车从中间车道跨超实线向右侧车道变道,行驶了 20 至 30 米路程后,与同向右侧机动车道李*驾驶的梅州200879 号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李*1 人当场死亡。


(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2024 年 11 月 25 日 10 时 12 分左右,梅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事故当事人温*开的报警后,即将此警情指令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出警处置。2024 年 11 月 25 日 10 时 20 分左右,梅州市人民医院3名医务人员到达现场,对李*进行抢救,经抢救后医务人员确认李*已当场死亡。2024 年 11 月 25 日 10 时 23 分左右,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到达事故现场,按秩序管控、事故勘查处理等职能开展处置。2024 年 11 月 25 日 11 时 30 分左右,事故现场处置完毕,交通恢复正常,未发生次生事故。


(三)应急处置评估结论5经评估,此次事故中公安交警、医疗等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现场救援处置措施得当,应急处置工作响应及时、程序合法、组织有力、善后到位,未发生次生事故和衍生事件,符合应急处置措施程序及要求。


(四)善后处置情况梅州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和梅州市梅江区腾发货物运输部积极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及死者家属安抚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解决家属合理诉求,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2024 年 12 月 23 日,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依法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并向当事各方及死者家属依法送达了第 441402120240002551 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五)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本次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共约8.1 万元(此款项仅为丧葬费用,不包括死亡赔偿金)。


三、现场勘验和技术鉴定情况


(一)现场勘查情况现场机动车道停有一辆号牌为粤M9833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 M3383 挂号重型普通半挂车和一辆梅州200879 号电动自行车。粤 M98333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头右侧与梅州200879号电动自行车有事故碰撞痕迹;路面右侧靠近花坛边有倒地痕迹,倒地痕迹长度为 10 米。


(二)驾驶员血液和尿液检验结果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委托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对粤 M98333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温*开进行“血中乙醇含量、常见毒品检验鉴定”,检测结果:乙醇含量为0毫克/1006毫升,低于 10 毫克/100 毫升;常见毒品检测结果呈阴性。


(三)事故车辆鉴定情况经广东省康怡司法鉴定中心对该事故车辆的行驶速度及安全技术性能进行检验鉴定,并出具了痕迹司法鉴定意见书(康怡司鉴中心[2024]痕鉴字意字第 8816、8817 号)结论是:


1. 粤M9833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 M3383 挂号重型普通半挂车制动系不符合 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的有关规定;转向及照明、信号装置功能有效。


2.粤M98333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 M3383 挂号重型普通半挂车事发时的行驶速度约为38KM/h。


(四)尸体检验鉴定结果经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死者李*的尸体进行法医学死亡原因鉴定,2024 年11 月27 日,出具了《法医学尸体检验报告书》(梅江)公(司)鉴(法尸)字〔2024〕35号,检验结果:李*符合头面部与钝性物体作用造成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四、事故发生原因及事故性质认定


(一)事故原因


1.当事人温*开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是导致此次事故的全部过错,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


2.无证据证明当事人李*有导致此事故的原因。


(二)有关单位履职情况及存在问题


1. 梅州市梅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该局是国道G205线梅江区环城路段(桩号:K2585+406—K2593+326)的管养单位,该局7严格落实《市政府工作会议决事项通知书》(梅市府办会函〔2019〕131 号)的工作要求,采用“网格化”的巡查模式对该路段进行日常管理养护,路段路面现有的交通标志、标线清楚,指引信息有效;各类交通指示牌齐全能满足交通警示、调度功能,并且对巡查整改形成了工作台账,履职到位。


2.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西郊街道办事处。该办事处领导班子有对辖区的道路安全工作有召开会议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研判,对道路交通安全加强预防宣传工作;对辖区内的运输企业有进行日常的安全巡查,也有通过海报、横幅、宣传册,进学校进社区等多种形式进行系列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履职到位。


3. 梅州市梅江区交通运输局。该局是涉事车辆粤M9833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所有人梅州市梅江区腾发货物运输部的监管单位,该局有明确的安全监管职责分工,能够围绕人、车、企业资质和动态监控等环节抓实货运企业日常监管,在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及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梅州市梅江区腾发货物运输部有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024 年10 月24 日,对该运输部的监管工作中发现粤 M98333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存在监控摄像头遮挡失效报警,未按规定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实时传送数据”的问题,并及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运输部当场立即改正,严格履行了相关工作职责,履职到位。


4. 梅州市梅江区腾发货物运输部。该运输部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但在本起事8故中不是发生交通事故直接原因。


5. 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该直属大队能够结合我区实际,强化源头治理,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大队领导定期深入一线对各项交通秩序管理进行督导检查。日常强化路面巡逻管控,在早晚高峰及事故多发路段增派警力,严查严处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社区、企业普及交规知识;针对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员严格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督促整改。履职到位。


(三)事故性质认定经调查认定,梅江区西郊街道“11·2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事故。


五、对事故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1)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梅州市梅江区腾发货物运输部。该运输部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议由市交通运输局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2)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人员温*开。粤 M98333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M3383挂号重型普通半挂车的驾驶者,驾驶机动车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是导致此次事故的全部过错,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六、事故的主要教训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不强。粤M9833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 M3383 挂号重型普通半挂车的驾驶者,驾驶机动车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说明其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不强,对违法违规行为可能导致的严重危害认识不足,当驾驶员选择忽视交通信号时,不仅违反了交通法规,还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风险。这种行为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法律责任。因此,驾驶员必须充分认识到遵守交通信号的重要性,并时刻保持高度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梅州市梅江区腾发货物运输部仅有 5 名相对固定的从业人员,属小微企业,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识不全、落实不严,此次事故中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培训记录只有 2024 年度的教育记录但无参加培训人员签名确认,因未严格落实教育职责导致了从业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未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极大地增加事故发生的风险,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七、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和管控措施,坚决遏制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高发态势,进一步营造梅江区良好、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提出以下防范措施建议: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梅州市梅江区腾发货物运输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10责任。一要完善、健全各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操作规程,将安全要求、安全规范化、制度化;二要结合自身小微企业的特性采用形式多样的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升从业人员道路安全意识,强化日常交通安全行为规范;三要强化驾驶员安全驾驶行车的在线监控,规范驾驶员安全操作行为,杜绝违法、违章的驾驶行为,防范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道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公安交通警察部门要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加强驾驶人各类证件、驾驶资质、驾驶时间的检查,始终保持对重型半挂牵引车违法运营的高压严打态势。区交通运输局在加强道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多措并举,一方面要加强对辖区运输企业的督促、管理,特别要指导、督促小型、微型运输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不断提升从业素质,强化安全因素中“人”的安全作用;另一方面要继续强化车辆 GPS 监控系统的推广使用,将驾驶人的安全操作行为纳入更加可视、可控范畴之中,利用科技手段助力安全交通。压实企业道路运输安全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法违章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三)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各镇(街道办),公安交通警察、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重点宣讲酒后驾驶、闯红灯、分心驾驶、电动车逆行以及货车盲区风险等典型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与社会危害。通过事故案例警示片展播、安全知识竞赛等多元化形式,使机动车驾驶人、骑行者及行人,切实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出行理念,构建全民参与的交通安全治理新格局。

(梅江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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