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帖

兴宁市信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mz168 2025-1-23 14:17:32      0 336
收藏

  2024年,兴宁市信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扎实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为主线,深入开展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固定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常设议题,列入政治要件推动落实。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以及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深悟透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以“落实新《条例》、推进法治化、构建大格局”为主线,深入开展“大督查、大接访、大调研”攻坚活动,着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奋力开创兴宁信访工作新局面。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决策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要求,利用局务会议、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扎实组织全局领导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思想论述和各项法律法规。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和运用工作。引导全局领导干部职工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信访业务实际,不断增强信访工作法治化、专业化、科学化水平,真正运用法治方式谋划推进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坚决扛起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主体责任,把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高标准践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职责使命,大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定期研究部署本局法治建设重点难点工作。坚持把推进法治建设列为局党组会重要议题进行研究部署,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业务培训会对依法规范信访工作提出要求、制定措施,确保法治建设落实到各个阶段具体工作中。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及上一年度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2024年度,我局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为主线,结合上年度源头治理、法治宣传教育、运用法治思维解决信访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着力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积案化解、规范信访秩序等重点工作。


  (一)抓好源头治理,推进预防法治化

  推动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坚持每月15日、28日一位市党政领导到市信访局接待上访群众;市党政领导坚持每月至少一天到所挂点镇(街)、挂点联系单位约访或下访;市、镇两级党政领导主动深入信访群众,带案下访、约访,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积极发挥市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镇级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站的作用,实现信访事项“一站式接待、一揽子调处、一条龙服务”,力争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探索“网格+信访”工作模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同时,坚持市镇村三级联动,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持续深入推进“无信访村(社区)”创建活动,2024年,全市符合“无信访村(社区)”认定标准的村(社区)共计365个,占全市村(社区)总数的72.42%。


  (二)抓好甄别分流,推进受理法治化

  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导引图”开展工作,建立“首接规范、首交精准、首办负责”工作责任制,做到分清性质、明确管辖,转送督办到位。市信访局对收到的信访事项,依法进行登记、甄别、引导、告知,切实做到“三个不予受理”“两个不再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同时,对照机关、单位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信访事项转送至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敦促有权处理机关、单位依法及时妥善解决群众的合法诉求。每月组织业务骨干重点围绕上月已办结申诉求决类初件的登记、转送交办、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等六个方面进行全方位评查。


  (三)突出智治赋能,推进办理法治化

  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法治化指引办理信访事项,强化信访部门与业务部门的会商研判,厘清信访与调解、仲裁、诉讼、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之间的受理界限。坚持把调解优先贯穿信访事项办理全过程,推动信访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联动,做到访调结合,形成多元调处化解机制。严抓信访事项办理质效,提高初次信访一次性化解率,防止“初转重”“信转访”。积极引导驻村律师和机关单位法律顾问发挥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为信访人提供专业、高效便民法律服务。进一步完善信访复查程序,细化操作规程,助力推进办理法治化。


  (四)强化责任落实,推进监督追责法治化

  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积极推动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压实信访工作责任,认真接待处理群众来访,引导群众就地反映问题或依法逐级走访,最大限度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当地。对于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出台前,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开展风险隐患评估,在收集整理群众意见建议的前提下提出信访工作建议。对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程序不规范、超期办理、实体处理不到位等问题,依法做好督查督办,确保程序规范、实体到位、事心双解,全年共发出提醒函14份,督办函2份。深化拓展“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机制,认真履行“改进建议、完善政策、追究责任”三项建议权。


  (五)突出宣教并举,推进维护秩序法治化

  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悬挂宣传条幅、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重点宣传《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积极宣传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新举措。推动落实对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依法处理到位,加强沟通协调,对于极少数人在信访活动中或以信访为名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信访部门以及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对接,协调公安机关依法及时做好现场处置和依法追究到位,树立维护信访秩序的鲜明导向。


  五、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信访总量仍在高位运行。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反映诉求的意愿仍然强烈,经济金融领域、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众型的一些深层次的矛盾纠纷通过信访渠道不断地显现,且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解决难度大,问题尖锐而复杂,信访总量持续高位运行;此外,部分责任单位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够严、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导致信访事项得不到及时有效化解,甚至导致“由信转访”“由初访转重复访、越级访”。


  二是信访业务规范化水平不够高。今年以来,在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大前提下,对应的工作规范已逐步完善,但部分责任单位办理信访业务能力还不够强等问题较为突出,部分责任单位在办理信访事项时没有按照信访工作法治化和业务规范化的要求落实到位。实体办理环节,仍存在未依法分类、用信访程序代替行政程序、未能与信访群众保持有效联系、未能积极主动介入信访事项调查处理、对信访人反映问题未正面或全面回应信访人、用过程性结论代替实体处理结果等情况。部分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不够深入,运用不熟练,导致在处理信访事项时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据和合理方法。我市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导入调解的占比偏低,与将调解优先贯穿信访事项办理全过程的要求还有差距。


  三是信访积案化解力度还不够。对责任单位跟踪督导不够到位,部分责任单位未重新审视信访问题是否化解到位,未剖析查找重复信访问题根源,致使部分历史积案未能得到实质性化解,遗留问题依然突出。这反映出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对历史积案重视程度不够高、化解方法不够科学有效等问题。未能从根本上深入剖析积案成因,未能切实制定全面且具有针对性的化解策略。这种不足影响了整体工作成效,需进一步加强对历史积案的重视,加大力度,运用更合理有效的手段推动积案彻底化解。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条例》,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着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落实信访责任。推动落实市镇两级领导带案下访、重点约访、专题研访,强力攻坚类案问题,着力减少批量投诉,推进重点问题化解攻坚和初信初访的接处工作,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深化信访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督查部门合作,对贯彻落实《条例》,化解重大突出信访问题、解决民生实事进行督查,扎实推进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继续推行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约谈通报工作滞后镇街、单位做法,用好信访部门“三项建议权”,切实压实信访工作责任。


  二是抓好源头治理。深入践行“枫桥经验”,强力推动源头预防,加强矛盾纠纷摸排,对排查出的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等原则明确责任单位,限期办结。充分发挥基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最大潜能,推深做实“信访超市”,统筹市镇村三级信访力量,高标准建设完善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站、点,深入推进“无信访”单位、“无信访村(社区)”创建活动,强化属地解决信访问题主阵地作用,源头预防信访问题上行,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三是抓好初信初访。坚持以群众“最多访一次”为目标,以来访接待“暖心接访”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推进“人民满意窗口”建设。打造受理办理“连心信使”服务体系,细化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完善初信初访办理工作机制。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告知、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确保所有初信初访件都能严格按规定进入程序办理。深入开展业务培训,切实夯实基层信访基础,确保将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是破解信访难题。推动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落实市级领导包案,以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调度责任单位的方式,对重点疑难信访件进行调度,协调解决化解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全面优化信访受理、交办转送、调处化解、问题销号、回访问效等程序,一体推进各类信访问题化解。对重复访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巩固重复信访治理积案化解工作成果,对重复信访积案,尤其是中央信访联席办交办的信访件,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认真开展回访核实、查缺补漏等“回头看”工作,全面做好疏导教育,严防再次信访回流。


  五是推进法治信访。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部署推进的信访法治化工作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方法举措,加强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切实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和法治氛围。严格按照信访法治化“路线图”“导引图”和工作指南,突出抓好信访事项精准转送交办督办;严格按照“受理部门负责程序推进、办理部门负责实质解决”的工作要求,切实规范各职能部门受理办理信访事项,着力提升办理质效;加强沟通协调,对于极少数人在信访活动中或以信访为名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对接,树立维护信访秩序的鲜明导向。


兴宁市信访局

2024年12月31日


如果觉得这篇文章对您有帮助,请打赏支持一下!


最新回复 (0)
你还未登录!不能查看回复!! 点击登录
游客
1
登录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