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公开公正开展道路交通行政执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157号)第十六条规定,现将我市启用的2套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予以公布。
▲文峰一路联康雅筑路口路段▲
▲兴一广场周边路段▲
公示期: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1日止。公示结束后将对上述路段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录入、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兴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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