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帖

兴宁市公安局关于启用道路交通电子监控设备的公示

mz168 2025-1-14 19:15:10      0 234
收藏

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公开公正开展道路交通行政执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157号)第十六条规定,现将我市启用的2套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予以公布。


▲文峰一路联康雅筑路口路段▲


▲兴一广场周边路段▲

公示期: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1日止。公示结束后将对上述路段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录入、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兴公宣)


如果觉得这篇文章对您有帮助,请打赏支持一下!


最新回复 (0)
你还未登录!不能查看回复!! 点击登录
游客
1
登录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