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市民吴问:
五华县关于未入住的空置房的物业是怎么收取的?
请问五华县关于未入住的空置房的物业是怎么收取的?是否可以适当减免?
梅州市五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
根据梅市价〔2014〕45号关于重新修订梅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物业服务收费根据法定产权建筑面积按月计收。已办理房产证的,以房产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房产证未记载建筑面积或未办理房产证的,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计收。
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和梅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空置房缴交物业费用多少只有业主与该小区物业公司通过协商方式而定,暂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或减免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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