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536批次食品抽检。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普通食品527批次、不合格食品9批次,检出二氧化硫残留、农兽药残留等项目不合格,抽检相关信息详见附表。
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338931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表:
1.2024年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第四期).pdf
2.2024年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第四期).pdf
3.不合格项目的消费警示.pdf
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5日
2024年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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