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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培连(兴宁人)曾任深圳市工商局局长

mz168 2024-10-21 9:06:40      0 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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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培连 男,汉族,1938年10月出生,广东省兴宁市人,中共党员。

1962年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原湖北大学),先任湖北省物价局副局长,后任深圳市工商局(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深圳市消委会会长、广东省价格学会副会长、深圳市工商学会会长、价格学会会长、深圳市专业市场协会会长等。兼任武汉大学、深圳大学、中南政法学院等三个大学兼职教授。


▲ 1993年1月,龚培连(右二)陪同原国务院副总理余秋里(右三)考察园岭农贸市场。


即把“千把刀”改为“一把刀”,集中屠宰、集中检测,由专为设立的工商所所实施监管。把“健康肉”分流进各市场、门店,从而控制了这类重要副食品价格的不合理上涨,并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肉”。


这一举措在得到国家内贸部长陈邦柱的亲临视察、赞许后,很快由内贸部推广到全国。


深圳推行差率管理的做法引起了全国各地同行的关注,甚至引来国际上一些同行的兴趣。前苏联、越南、南斯拉夫共和国还派出物价考察团前来深圳观摩、考察。

▲ 上世纪90年代初,龚培连(二排右一)陪同越南来宾考察物价。


前苏联第二次派出的物价考察团长科明感慨地说:

“在苏联,管好蔬菜肉食市场物价比造航天飞机还难,你们的这个‘差率管理’是无价之宝。”


▲ 1992年,俄罗斯物价委员会代表参观后欣然留言,左一为龚培连。



这一首开全国先河实行调价整顿的做法,引起了国家及媒体的关注,并切切实实成为了深圳市提高政府决策水平,打造阳光政府的重要“名片”。


这一制度、办法曾被全国计划会议列入大会议程,也为以后国家计委《价格法》起草小组所吸纳,并为我国《价格法》关于“听证”这一重要法律条款的起草、制定及出台,提供了先行范例。

▲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价格法》在深圳召开宣传会,龚培连位于右三。



人物经历:

长期从事工商行政管理和物价管理领导工作,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致力于工商和物价管理改革,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撰写了许多具有较高理论价值的论文和著作,为我国工商行政管理和物价管理的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在工商行政管理方面,其亲自领导和主持的深圳市企业“准则登记制”改革、在全国率先实施的市场“管办分离”等,不仅对深圳的企业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产生了较大的推动作用,而且在全国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在物价管理方面,直接策划和领导的对放开价格的间接控制和肉菜市场价格差率管理以及在全国率先建立的价格咨询听证制度和反暴利制度等,又为稳定深圳市场物价,开创市场经济条件下物价管理工作新局面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受到中央及省市有关领导和部门的充分肯定。率先建立的价格咨询听证制度成为新《价格法》的重要基础。其发表的文章和论述,有的获奖,有的特别选登于《人民日报》总编辑室编印的《内都参阅》、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管理世界》等刊物上。《‘准则登记制’是我国企业登记注册制度改革的方向》一文被收入《中国当代社科研究文库》。专著有《特区工商物价管理探索集》《深圳工商物价管理改革与实践》等。合编有《内地与香港经贸价格关系研究》。其名字被收入《中华魂·中国百业领导英才大典》《中国专家人名辞典》等大型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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