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公安 反诈提示
反诈日报
6月26日16时至6月27日16时,我市共接报涉电诈警情1宗,案件类型为“虚假投资类”诈骗,损失金额20.45万元。案例如下:
事主刘某(女,46岁)在家浏览手机微信视频号时经陌生人介绍扫码进入“股票拉升”的企业微信群,通过企业微信群下载“东兴证券”APP进行购买股票,在APP内多次购买股票共20.45万元,后发现APP无法登录,发觉被骗。
警方提醒:
1、不要轻易信任网络上的陌生人,不透露个人信息,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
2、切勿点击网友发送的投资理财,炒数字货币网站链接或者下载各种投资、赌博平台。凡是通过网络交友,诱导你进行投资或赌博的,都是诈骗!
3、凡是以任何理由要求转账或提供身份证、银行卡、验证码的,都不要相信,更不要按照对方提示操作。
4、一旦发现被骗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10报警!
兴宁市反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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