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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梅州市科营自来水有限公司(石扇镇)自来水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相关事项的公告

mz168 2024-6-24 20:24:00      0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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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镇供水价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2〕5号)等文件规定,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决定召开梅州市科营自来水有限公司(石扇镇)自来水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听证会参加人已通过自愿报名、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6月26日(星期三)上午10:00-12:00

  地点:梅县区石扇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二、成本监审结论

  根据《关于梅州市科营自来水有限公司石扇镇范围内自来水供水成本的成本监审报告》,反映企业真实运营成本的结论是:梅州市科营自来水有限公司核定供水量为144391.2立方米,不冲减政府补助金额,供水定价总成本为377831.77元,单位供水成本为2.62元/立方米。


  三、供水价格调整方案要点

  拟定调整后的自来水供水价格标准和调整步骤为:

  (一)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1.85元/ m³;非居民用水价格为1.9元/ m³。

  (二)水价调整分两步实施。居民生活用水和非居民用水第一步调整价格从2024年XX月XX日(抄见水量)起执行;第二步自来水价格调整时间延后1年执行,即2025年XX月XX日(抄见水量)起执行。具体详见下表:

  说 明:居民生活用水和非居民用水价格分两步调整到位(第二步1年后执行),开始执行的时间以正式发文为准。


  四、听证会参加人和主持人

  (一)消费者

  章亦文  学校代表

  黄永强  卫生院代表 

  范院福  农贸市场代表

  肖  会  居民代表

  肖念文  村民代表

  郑永高  村民代表

  邓  明  村民代表

  高雄辉  村民代表

  彭中宝  商户代表

  张伟友  商户代表

  肖巧红  石扇镇人大代表

  (二)经营者

  钟诗凯  梅州市科营自来水有限公司代表

  (三)主持人

  黎奇新  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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