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娱乐场所经营行为,保障文化市场健康发展,规范和完善娱乐场所退出机制,经核查,以下单位(见附件)所持的《娱乐经营许可证》因存在服务场所未经营、改做他用或丧失场所使用权等情况。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依法对其注销《娱乐经营许可证》。自公告之日起,被许可人所持的《娱乐经营许可证》作废。
公示期为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向梅州市梅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受理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5楼503办公室,联系电话:2196385)。公示期满若无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的,注销生效。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6月7日
附件:注销名单
《娱乐经营许可证》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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