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 知 书
梅州市夜宴娱乐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娱乐场所经营行为,保障文化市场健康发展,规范和完善娱乐场所退出机制,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工作人员收到客天下物业公司反馈,客天下物业公司已跟梅州市夜宴娱乐有限公司解除场所租赁合同的关系函;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发现,梅州市夜宴娱乐有限公司已存在服务场所未正常经营、改做他用或失去场所使用权等情形。
经我局核查,客天下物业公司反映的该娱乐场所已未实际经营、梅州市夜宴娱乐有限公司已丧失了该场地使用权的情况基本属实。为保障经营主体利益,现我局向贵司发放告知书,根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设立规定,贵司已不具备娱乐经营许可的场所要求,请贵司于收到告知书起七个工作日内自行到我局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若对以上注销事实存在异议,请贵司于收到告知书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我局反映并提供佐证材料。若超过以上期限未办理注销手续或提出相应异议,我局将对梅州市夜宴娱乐有限公司持有的《娱乐经营许可证》依法予以公示注销。
梅州市梅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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