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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梅州市梅江区客都艺术培训学校终止办学的公告

mz168 2024-2-5 8:22:16      0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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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我局依法受理了梅州市梅江区客都艺术培训学校(办学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南门商业广场D4栋一楼4-9号、二楼整层,办学许可证号:教民244140270000178)终止办学的申请,经研究,同意梅州市梅江区客都艺术培训学校终止办学,注销其办学许可证。


梅州市梅江区教育局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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