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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州扶瑾血液透析中心申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

mz168 2024-2-1 19:49:44      0 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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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梅市医保函〔2022〕69号)有关规定,经综合评定,拟将梅州扶瑾血液透析中心纳入梅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8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住址,以示负责。我中心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个人进行反馈。经调查属实,我中心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徐俊湄;联系电话:2196734;办公地址: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邮编:514000)


附件:拟纳入梅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梅州市梅江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2月1日


附件:

拟纳入梅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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