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农办、省司法厅、省民政厅联合印发通报,决定确认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街道东湖新村社区等482个村(社区)为2023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其中,梅州市共有23个村入选。
梅州23个村(社区)入选
2023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名单
梅州市
兴宁市径南镇陂蓬村
兴宁市石马镇洋门村
兴宁市叶塘镇鸭池村
兴宁市水口镇河口村
梅江区三角镇龙上村
梅江区西郊街道桃西村
梅江区城北镇上村村
梅县区城东镇石月村
梅县区畲江镇咸和村
梅县区松口镇镇郊村
平远县长田镇官仁村
平远县河头镇黄田村
蕉岭县蕉城镇城东社区
蕉岭县新铺镇狮山村
大埔县湖寮镇莒村村
大埔县三河镇五丰村
丰顺县汤坑镇石联村
丰顺县埔寨镇采芝村
丰顺县黄金镇嶂背村
丰顺县汤西镇新岭村
五华县潭下镇光华村
五华县梅林镇尖山村
五华县河东镇太和村
通报要求,被确认的村(社区),要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以此为新起点,加强总结提升,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同时要求各地以此为榜样,认真学习借鉴经验做法,以争先创优的精神,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推向深入,为广东省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夯牢坚实的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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