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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治圩镇“六乱”行为的通告

mz168 2024-1-30 13:19:24      0 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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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治圩镇“六乱”行为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广东省“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建设,全面提升圩镇人居环境,规范圩镇管理秩序,营造干净整洁、文明经营、畅通舒适的生活环境。镇政府决定在圩镇范围内对“六乱”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占道经营、乱摆卖、乱搭建。各经营户应进店经营,不得搭建临时棚面、不得占用公共场所摆卖,超出规定经营范围或自行搭建经营摊点的请自行拆除、清理(包括自行搭建的挡雨篷、广告牌、货物摊、杂物等)。


二、严禁车辆乱停放。车辆请根据圩镇道路标线依次、有序在停车线内临时停放,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的,将协同交管部门按照道路交通法规进行依法处理。


三、严禁乱拉挂、乱贴画。1.各相关单位和各经营(住)户对各自的电线、有线电视线、网线、电话线等进行优化整理,严禁随意拉挂。2.各经营户不得乱设置广告牌、灯箱广告、横幅,不得乱贴画宣传标语、广告等。


四、严禁乱扔放。圩镇实行定时定点收集垃圾。沿街居民及商业门店要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在规定时间内(每天上午6:30-9:00、下午16:00-18:00)自行将生活垃圾倒至环卫工人沿街摇铃巡回收集的车辆内,错过投放时间,请下一次收集时再行投放,做到“垃圾不出门店”。


兴宁市叶塘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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