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委原书记郭锋(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江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郭锋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广东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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