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钟秀堂辞去梅江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月16日梅江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梅江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钟秀堂辞去梅江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梅江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如果觉得这篇文章对您有帮助,请打赏支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