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纪委监委1月6日消息,清远市委原书记郭锋被开除党籍、公职,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郭锋 资料图
郭锋出生于1960年9月,广东大埔人,2010年3月任肇庆市市长,2015年7月任清远市市长,2018年任清远市委书记,2020年卸任。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6月底,因清远市在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中存在谎报整治情况、虚报整治进度、夸大整治效果等弄虚作假问题,时任清远市市长郭锋被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2023年10月,郭锋被查。双开通报显示,其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
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官商勾连,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医疗设备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郭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郭锋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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