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致鸿贵园各位客户:
俗话说,“百密一疏,终有一漏”,近期我司通过自查发现个别部门经理利用公司财务收据私下收取客户款项后未存入我司指定账户,我司已向相关机关进行报案,同时委托审核单位进行审核认定,我司本着不回避、对客户负责的原则处理此事件,现恳请所持下列编号的收据的客户在百忙之中,抽空协助审核单位提供相关材料。
现通知所持下列编号的收据的鸿贵园订房客户携带以下文件原件(原件核对后退还)及复印件(一份)向审核单位予以移交:(1)订房资金的付款凭证(如微信转账页面截图、银行转账明细等,如现金支付需提供取款凭证或其他支付证明);(2)收款凭证。
所涉收据编号为:
收据单No 0007451至No 0007500号
收据单No 0016151至No 0016200号
收据单No 0016851至No 0016900号
感谢持有上述收据的客户配合审核单位工作,请于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4日、2023年12月29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将上述文件移交给审核单位工作人员,移交地:广东省兴宁市人民大道与文峰二路交叉口鸿贵园售楼部,联系人:袁经理、钟经理,联系电话:0753-3886988。
请各位予以重视,如不配合我司将不认可,造成损失的,我司概不负责。
公告人(盖章):兴宁市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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