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汕尾市城区委批准,汕尾市城区纪委监委对汕尾市城区汕尾中学原党总支部书记、校长张竞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竞能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背组织原则,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规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礼品,违规经商办企业;采取不法手段侵害群众利益;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向他人泄露工作信息,工作失职失责,不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要求;私设“小金库”;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学校图书、教具采购和工程项目承接、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违规出租学校商铺,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张竞能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汕尾市城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汕尾市城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张竞能开除党籍处分;由汕尾市城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张竞能简历
张竞能,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广东兴宁人,大学学历,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汕尾市城区新城中学副校长,汕尾市城区汕尾中学党总支部书记、校长。
(汕尾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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