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从2023年10月上旬至2024年1月上旬,对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深入检查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履行职责使命情况,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巡察和审计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重点了解梅江区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其他非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5767519432(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同时设置专门联系信箱,位于梅州市梅江区金山街道办芹洋半岛官岌西路9号梅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大门右侧及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一楼大厅茶水间侧;专门邮政信箱:梅州市0112号信箱转市委第二巡察组。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有关问题。
市委第二巡察组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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