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梅州市委批准,梅州市纪委监委对梅州市丰顺县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梁玉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梁玉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组织原则缺失,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承接、推进及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梁玉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梅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梅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梁玉辉开除党籍处分;由梅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丰顺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梁玉辉简历
梁玉辉,男,汉族,1971年2月出生,广东丰顺人,在职大学学历,1990年3月参加工作,199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梅州市丰顺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副县长;丰顺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县政协党组副书记;丰顺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丰顺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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