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韶关市委批准,韶关市纪委监委对韶关市应急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伍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伍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无偿接受他人提供的服务;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工作纪律,决策不当,造成巨额资金损失浪费风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伍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韶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韶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伍文开除党籍处分;由韶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韶关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伍文简历
伍文,男,汉族,1968年1月出生,广东梅县人,在职大学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韶关市翁源县副县长;韶关市始兴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常务副县长;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委副书记;韶关市曲江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副区长、区长;韶关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南粤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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