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偿还高利贷,女子陈某甲虚构怀孕堕胎等虚假事实多次向房某乙索取钱款。近日,大埔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陈某甲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款310619元,依法发还被害人。
2018年4月至6月,被告人陈某甲与被害人房某乙发生婚外性关系。之后,陈某甲虚构其怀孕堕胎、治疗打胎后遗症、起诉医疗机构和胜诉获赔需走关系等事由,多次向房某乙索取钱款。期间,陈某甲多次通过言语恐吓要挟房某乙不给钱就到其单位闹、让其同事和家人知道两人的关系等。房某乙因担心和恐惧事发,迫于压力多次向陈某甲转账,截止2021年7月,房某乙共计向陈某甲转账310619元。2021年8月,房某乙报警。2022年4月,陈某甲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陈某甲是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依法给予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大埔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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