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江大队深入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场所,对其可能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曝光生产、生活、经营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督促相关管理人员及时整改。
行动中,检查人员对辖区东山大道某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等消防安全隐患。
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该单位4楼用作音乐室等儿童活动场所、5楼用作足球场等儿童活动场所,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 4.3.4 条之规定。
公共消防设施损坏
部分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失效。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
最后,检查人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单位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改,要求相关单位场所负责人、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有效确保场所自身的消防安全。
下一步,大队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
(梅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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