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男子邓某为讨赌债,伙同他人对曾某能实施非法拘禁,近日,五华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最终邓某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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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五华法院了解到,2020年4月29日晚,邓某伙同曾某龙、曾某文、曾某安(以上三人均已判决)为索取赌债,由曾某文打电话约曾某能出来,随后邓某等4人驾驶一部小轿车到曾某能所在位置,将曾某能强行带至五华县一块偏僻空地上,殴打曾某能,致使其身体不同部位受伤,后曾某能趁机挣脱控制跑到派出所报警。经医院诊断,曾某能左手、左膝盖软组织挫伤,颈部、背部及左侧肢体软组织挫伤。案发后,邓某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邓某伙同他人以暴力、威胁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殴打他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案发后邓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徐冰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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