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联合发布《关于表彰2022-2023年度广东省少先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公布了我省2022-2023年度广东省少先队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其中,兴宁有3个集体2名个人获得这项省级荣誉。
具体获奖情况如下:梅州市兴宁市齐昌小学刘珂玮荣获“广东省优秀少先队员”称号;梅州市兴宁市大坪中心小学少工委办公室副主任黄敬桃荣获“广东省优秀少先队工作者”称号;少先队梅州市兴宁市田家炳学校大队荣获“广东省少先队红旗大队”称号;少先队梅州市兴宁市第二小学大队五年5中队(2018)荣获“广东省少先队红旗中队”称号;少先队梅州市兴宁市第一小学工作委员会荣获“广东省先进基层少工委”称号。
《决定》指出,希望受到表彰的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集体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争取新的进步。希望全省各级少先队组织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宣传新时代少先队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少先队员和少先队辅导员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传承,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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