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顺县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聘任丰顺县优化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的通知》,聘请25名营商环境监督员,进一步拓宽营商环境监督渠道。
据悉,25名营商环境监督员从我县市场主体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工商联代表、无党派人士、媒体、法律职业人员、行业协会商会代表、专家学者以及城乡居民代表等人士中选聘,聘任期2年。
通知指出,监督员要认真履行营商环境监督工作职责,积极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及时反馈企业和群众对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收集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参与有关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培训、座谈、调研、明察暗访等活动。监督员履行监督工作职责,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工作纪律,持“丰顺县营商环境监督员证”开展监督工作,不得以监督员身份从事与营商环境监督工作无关的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尊重、支持、配合监督员履行工作职责,虚心采纳监督意见,第一时间进行答复落实,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通知指出,县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听取监督员对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建议,完善问题处置渠道,建立问题处置机制,以督促改,以改促优,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获得感,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统一开放、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利快捷、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财丰民顺)
如果觉得这篇文章对您有帮助,请打赏支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