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兴宁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公安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和全省公安机关“1+N”“鹰击”“梅安2023”“兴安”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工作部署,深挖线索、强力推进,在全市掀起打击行动高潮,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连续发起凌厉攻势,快速查获2个架设电信网络通话转接设备团伙和1个银行卡洗钱团伙,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2名,查获GOIP设备和手机卡、银行卡一批。
7月3日,刑侦大队、合成作战中心会同宁新派出所在文峰新城某出租房抓获涉诈非法搭建GOIP设备的嫌疑人龚某峰、丘某林、朱某萍等6人,现场缴获6套GOIP设备、23张作案手机卡及连接线等工具。
7月4日,刑侦大队会同合成作战中心在神光山附近抓获涉嫌架设GOIP的王某胜和周某鹏2人,查获GOIP设备3套、手机卡和连接线等工具一批。
7月12日,宁新派出所抓获涉嫌架设GOIP设备的嫌疑人李某;目前,李某已被兴宁公安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7月14日,刑侦大队、合成作战中心联合黄槐派出所抓获涉嫌出租、出借银行卡、手机卡的嫌疑人温某云、陈某兰、黄某龙等3人;目前,出租、出售“两卡”违法人员温某云、陈某兰、黄某龙已被兴宁公安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日常工作生活中,广大群众要牢记“三不一多”原则,即陌生来电不轻信、未知链接不点击、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此外,切莫充当诈骗犯罪的帮凶。参与非法开办、出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支付账号及社交账号,甚至为犯罪团伙制作诈骗APP、网站等行为,都是违法犯罪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甚至是诈骗罪,将会受到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请广大群众避免因利益诱惑参与违法犯罪活动,防止成为诈骗犯罪的帮凶。
(兴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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