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公安 反诈提示
反诈日报
5月31日16时至6月1日16时,我市共接报涉电诈警情1宗,案件类型为“刷单返利类”诈骗,损失金额14.4万元。案例如下:
事主王某(男,31岁,陕西省安康市人,住福兴街道)于5月31日浏览不良网页时,点击下载“?”(图标为粉红色)的APP,APP客服称激活账号后可以做“充值返现任务”,引导王某在APP平台进行充值,王某多次转账到客服提供的银行账户14.4万元,后无法提现发觉被骗,随即报警。
警方提醒:
1、刷单是一种违法行为!国家法律法规均明令禁止这种虚假交易。请通过正规渠道寻找兼职,确保得到合法薪酬。
2、网络交友需谨慎,请勿下载不明APP,在无法保证货款安全的情况下请勿线上交易商品,切忌盲目转账。
3、凡是以任何理由要求转账或提供身份证、银行卡、验证码的,都不要相信,更不要按照对方提示操作。
4、一旦发现被骗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10报警!
兴宁市反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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