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梅州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梅江区纪委监委对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风险监管科原副科长蔡文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蔡文建丧失理想信念,漠视党纪国法,在监管执法中,以权谋私、执法犯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行要求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其个人费用;违反群众纪律,利用职权强行向管理服务对象推销指定商品,侵害群众利益;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严重破坏营商环境。
蔡文建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梅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蔡文建开除党籍处分;由梅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蔡文建简历
蔡文建,男,汉族,1974年11月出生,梅州市梅县区人,在职大学学历,1992年4月参加工作,199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梅州市大埔县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梅州市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科副科长,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副科长、信用风险监管科副科长。
(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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