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解答广大适龄儿童家长有关招生入学的疑问,区教育局就家长咨询较多的问题进行了汇总。现集中解答如下:
一、问:招生入学办法所指梅县区城区是指哪些区域?
答:指新城办、程江镇以及扶大高新区等3个管辖区域。
二、问:什么是“房户一致”?
答:“房户一致”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和父母房产地址相一致。
三、问:父母其中一方属梅县区城区户籍(如程江镇西山村原住居民),但适龄儿童随另一方入户在梅县区非城区户籍(如南口镇),能否作为第一批次即原住居民报读城区小学?
答:不能。该批次招生对象认定的是适龄儿童的户籍情况。
四、问:适龄儿童属梅县区非城区户籍(如松源镇),父母在梅县区城区均没有合法房产,但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梅县区城区有合法产权,并且适龄儿童户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个户口簿,能否申请入读城区小学?
答:可以作为第二批次第三类别招生对象申请。必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①适龄儿童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适龄儿童页);②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③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梅县区城区的合法产权房屋证明;④父母双方在梅县区城区没有合法产权住房的证明(父母双方均须提供,可到梅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办理);⑤祖父母(外祖父母)与适龄儿童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即户口簿)。
五、问:适龄儿童户籍属于梅县区城区某小学的招生范围(非原住居民),父母在梅县区城区都没有房产,但祖父母在梅县区城区有合法房产并且适龄儿童户籍和祖父母在同一个户口簿,属于哪一批次招生对象?
答:可以作为第二批次第一类别招生对象申请,或者作为第二批次第三类别招生对象申请,二选一。
六、问:适龄儿童不是梅县区城区户籍,父母在梅县区城区都没有房产,祖父母在梅县区城区有合法房产,但适龄儿童户籍和祖父母不在同一个户口簿的,能申请入读城区学校吗?
答:可以申请。此类人员属于第四批次积分入学对象,应按照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办法和积分入学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申请积分入学。
七、问:如果适龄儿童在报名时间截止后才取得梅县区城区户籍,或父母在报名时间截止后才取得梅县区城区合法房产的,还能申请入读所在学区学校吗?
答:可以申请。但申请入读的学校,不一定是最终录取学校。此类人员将在完成所有批次适龄儿童的录取工作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不接受统筹安排的,不再另行安排学位。
八、问:线上报名登记的时间先后会影响录取结果吗?
答:不影响。适龄儿童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上报名登记(除招生入学办法要求无需在线上报名的),线上报名登记时间先后不影响录取结果。如无特殊原因,逾期未在线上报名平台登记的视为放弃资格,不再接受报名登记。
九、问:如果错过了报名时间,怎么办?
答:符合入读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条件的适龄儿童,如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时间,家长可于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办法规定的时间登录“梅县区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报名平台”补报信息。此类人员将在完成所有批次适龄儿童的录取工作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不接受统筹安排的,不再另行安排学位。逾期未补报的,视为放弃资格。
十、问:某楼盘在销售时宣称买房一定可以读某某学校,是否可信?
答:房产销售不与学位挂钩!我区城区公办小学招生严格按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办法执行,任何楼盘销售时宣称买房一定可入读某某学校,都是不可信的。
十一、问:港澳台、外国籍适龄儿童如何申请入读?
答:港澳台及外国籍适龄儿童须按照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办法要求,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区教育局线下申请,无需在线上报名。
十二、问:适龄儿童不是梅县区城区户籍,父母在梅县区城区租房,如何申请入读城区小学?
答:此类人员属于第四批次积分入学对象,按照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办法和积分入学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申请积分入学。
十三、问:申请积分入学可以同时计算父母双方的积分吗?
答:不可以。只可以选择父母其中一方的积分为适龄儿童申请入学。
十四、问:适龄儿童不是梅县区城区户籍,但父母在梅县区城区购买没有合法产权的自建房、安置房、小产权房、拍卖房等,可以申请入读吗?
答:可以。此类人员属于第四批次积分入学对象,按照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办法和积分入学实施办法申请积分入学。
十五、问:以没有合法产权的自建房、安置房、小产权房、拍卖房作为居住条件申请积分入学的,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提供自建房、安置房、小产权房、公证房、拍卖房的有效证明材料,以及相应水电费缴交凭证。
十六、问:已录取的适龄儿童,可以放弃学位吗?
答:可以。已录取的适龄儿童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进行新生注册,逾期未注册,则视为放弃学位,不再为其保留学位。
十七、问:是不是参加积分入学就一定能入读志愿学校,要多少分才能录取?
答:学校对申请人积分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名,并向社会公示积分排名情况,同时将积分排名情况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根据该校空余学位情况依据申请人总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因此参加积分入学并不保证一定能够入读志愿学校。由于每年、每所学校的空余学位数和申请人分数都不同且无法预测,每所学校的录取分数均不相同,未规定多少分才能被录取。
十八、问:未被申请报读的学校录取的积分生如何入学?
答:确需就读梅县区城区公办小学的积分生,请在积分学位受理回执的“如适龄儿童未被录取,是否同意由教育部门统筹摇号安排入学”中选择“是”。未被申请报读的学校录取的积分生,将在完成所有批次适龄儿童的录取工作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不同意统筹安排或不接受统筹安排的,不再另行安排学位。
十九、问:已申请入读城区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能否同时申请民办学校学位?
答:可以。但被民办学校录取后,不再为其保留原公办学校招生学位。公办学校不得为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因特殊原因(个人或家庭重大变故)放弃民办学校学位,仍需到我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佐证材料,由区教育局在统一招生结束后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二十、问:如何申请入读广东梅县外国语学校校本部或富力城附属小学一年级?
答:按照广东梅县外国语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办法相关要求申请入读。
其他未提及问题,家长可致电区教育局咨询。为避免解读有误,请不要听信任何非官方解释。
梅州市梅县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753-2589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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