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公安 反诈提示
反诈日报
3月26日16时—3月27日16时,我市共接报涉电诈警情1宗,案件类型为“刷单类”诈骗,损失金额48195元。案例如下:
事主黄某智(男,31岁,大专文化程度,住福兴街道)在近日事主收到一陌生短信称有商品被遗忘,需要添加QQ进行确认,添加QQ后将事主拉进聊天群,对方自称是聊天群的群主,会在群里发布刷单任务,完成任务后返利。指引事主下载“锦熹文化”APP,按照其操作初次获利后,以系统提示操作失误,无法提现为幌,引导事主向对方指定银行账户多次转账,共转账48195,后发觉被骗。
警方提醒:
1、刷单是一种违法行为!国家法律法规均明令禁止这种虚假交易。请通过正规渠道寻找兼职,确保得到合法薪酬。
2、不添加陌生人为好友,不点击不明网址,不下载陌生平台。下载APP请到正规应用商店下载。
3、遭遇诈骗时,请留存与对方的聊天和交易等记录,并及时拨打110报警。
兴宁市反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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