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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梅区劳人仲案字〔2023〕170号)

mz168 2023-3-8 15:16:33      0 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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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区蚝掂餐厅:

  本委受理温佑山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梅区劳人仲案字〔2023〕170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人温佑山要求你支付: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8月17日工资8058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辨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4月20日下午15时在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联系电话:0753-2196732),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作出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7日内,逾期未领取本委将在梅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送达。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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