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真的非常感谢你们,这真的是救命钱了!”近日,吴某将书写“尽心办案化争议 公正司法得民心”的锦旗送到平远法院行政争议诉前调解中心,以此表达对诉前调解团队为民服务、尽职尽责的诚挚谢意。
据了解,七旬老人吴某的大儿子早逝,妻子患有脑梗。2019年,吴某所在的镇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吴某的地块被纳入复垦范围,因款项发放存在争议、发放手续未完善,导致其家庭仅收到部分补偿款,剩余应发放款项一直无法发放。吴某认为该拆迁款理应全部发放,便将当地镇政府诉至兴宁法院。
梅州市行政案件由兴宁法院集中管辖后,部分非集中管辖地区群众诉讼不便,为了满足群众多元便捷的诉讼需求,提高化解实效,2021年3月,在五个提升年活动中,平远法院设立了行政争议诉前调解中心。前述当事人吴某是平远人,故兴宁法院将此行政案件委托平远法院进行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中心的曾法官接到此案后,深知一件普通的行政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历经一审、二审,免不了数月时间,考虑到当事人年事已高,家庭困难,为了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高效的保护,在诉前尽力组织双方调解,不断向当地镇政府、村委、对土地有争议的其他村民多方了解情况,释法明理,耐心细致做当事人及争议方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方案,镇政府发放剩余的补偿款项。一场因发放拆旧复垦补偿款引发的行政争议,在诉前得到圆满解决,充分体现了行政争议非诉化解定分止争的重要作用。
一面鲜红的锦旗,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也是法院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的缩影。2022年,平远法院行政诉前调解成功率百分百,有力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全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平远法院将进一步创新行政案件调解工作,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平远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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