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但是,总有人因防火意识淡泊和一时的侥幸心理而酿成大错。近日,梅县区公安机关快速查处一起发生在南口镇洋龙村的山火案,抓获涉嫌失火嫌疑人黄某。
2月20日下午,68岁的黄某散步到自家附近山脚下的一处石桥,在歇息乘凉的时候吸烟,烟头未灭就随手扔进附近的杂草丛中,不料杂草瞬间被点燃。待黄某觉察时,火势已经迅速蔓延,将周边山林的植被引燃。
“一开始我不知道着火了,发现后折了树枝扑火,扑灭不了。着火后又起风了,风很大,火势就这样一直蔓延。没有想到一根烟头可以引发山火,吸取到经验教训了,以后都不敢了。”黄某说,当天风势较大且气候干燥,火势很快失去控制,熊熊山火吞噬了大片林地。
山火引起了周边村民的注意,村民发现情况后立即报警。接报后,公安机关会同当地党委政府,马上采取紧急措施,组织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灭火扑救工作,当天下午便将山火扑灭。后经鉴定,过火面积达一百余亩。黄某因疏忽大意而引发山火,导致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目前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提醒
森林防火工作离不开全社会的支持和共同努力,广大群众应杜绝侥幸心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森林防火意识,自觉做到不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山林,避免任何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梅县公安)
如果觉得这篇文章对您有帮助,请打赏支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