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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冲动滋事,刑拘!

mz168 2023-1-14 11:30:37      0 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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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醉酒后发现有人将车停在自家店铺门口,妨碍自己出行,男子为发泄心中怒火,拿起石块、砖头对车辆进行故意损毁,最终这名男子为自己嚣张跋扈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近日

梅江公安经过缜密侦查

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破获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案1宗


1月6日7时许,市公安局梅江分局新中派出所接到事主李先生报警,称其昨天傍晚将汽车停放在梅江区和友路一店铺门口,早上却发现汽车被人故意损坏,车上的尾灯、举升门壳、前机头盖及多处玻璃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坏,维修金额约为26000元。

无独有偶,当日上午9时许,又有一名事主颜先生匆匆来到派出所报警,称昨天夜晚将汽车停放在梅江区定民路一店铺门口,汽车上也有多处部位遭遇人为损坏,维修金额约为9000元。


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展开调查,走访周边群众,调取案发现场监控,并依托网上网下合成作战机制,于当日19时许在定民路一店铺内将涉案嫌疑人罗某(男,38岁,梅县区人)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罗某对其于1月6日凌晨损毁两辆汽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办案民警介绍,1月6日凌晨,罗某醉酒后回到了新租的位于梅江区和友路的店铺,本想打扫店铺卫生,却正好看到一辆白色汽车停放在自己店铺门口,妨碍自己出行,一气之下便拿起放置在店内的砖头和瓷砖,把汽车的全车玻璃、倒后镜、尾灯等损毁。


随后,罗某离开了和友路,来到自己位于定民路的另一间店铺打算休息,又看到一辆银色汽车停放在店铺门口,一想到该辆汽车经常停在这里,导致到店的顾客时常没有停车位停放车辆,便气愤不已,捡起路边的石块多次扔向这辆汽车……直至次日酒醒,罗某才意识到自己酒后的行为有多么荒唐。


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因涉嫌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罗某醉酒后任意损毁他人财物发泄情绪,其行为已触碰法律红线,公安机关在此温馨提醒广大群众,饮酒应当适量,酒后任性不可取,任何时候都请三思而后行,切勿借着酒劲肆意妄为,否则终将自食其果。

(梅江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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