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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倡导对退热药、抗原检测试剂实行拆零销售措施等事宜的通知

mz168 2022-12-30 13:03:14      0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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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倡导对退热药、抗原检测试剂实行拆零销售措施等事宜的通知


市内各有关单位、企业:

近期,梅州市疫情防控药械如退热药、抗原检测试剂等需求量剧增。为更好地保障广大群众用药需求和用药安全,现就有关事项倡导如下: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倡导全市药品零售药店对含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双氯芬酸钠的单方和复方口服制剂等退热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实行拆零销售,销售退热药品单人单次不超过3天的用药量(液体制剂单人单次建议销售1瓶),其他药品不超过1个疗程的用药,抗原检测试剂单人单次不超过5人份。零售药店须采取措施避免拆零药械的混淆和污染,并建立拆零销售台账,原包装要妥善保存。


二、零售药店要做好服务疏导工作,积极引导购买者在购药前咨询专业医师和药师,按需购买新冠目录药品,避免盲目“囤药”。要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指导购买者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医嘱使用拆零药品,切勿盲目服药、叠加用药,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三、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要积极主动强化退热药、抗原检测试剂等防控药械采购和供应保障,尽全力保障群众用药需求;要严格按照GSP规定开展供货商资质审核和进货查验,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严禁出现囤积药品、哄抬物价、捆绑销售等违法行为。


四、退热类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拆零限量销售措施将视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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