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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mz168 2022-12-29 17:37:54      0 2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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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县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中共五华县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陈军华违规收取款项并套取公款用于支付违规接待费用问题

2019年9月至2022年2月,时任五华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陈军华,分别向工程项目老板收取人民币共15万元,并利用虚大伙食费开支等方式套取公款5.2935万元,合计20.2935万元,用于县委党校违规接待、单位聚餐及其他不能正常出账的开支。陈军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1月,陈军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五华县华新中学原校长张振山违规收受礼金、套取公款用于非正常公务接待问题

2017年10月至2020年12月,时任五华县华新中学校长张振山指示学校总务处主任、出纳等人虚开发票,套取单位公款163260.5元,用于非正常公务接待;2011年1月至2022年2月,时任五华县兴华中学校长、华新中学校长张振山,违规收受教辅资料供应商赠送的节日红包礼金,以及2次收受学生亲属所送的教师节、中秋节节日红包礼金,合计收受33000元。2022年12月,张振山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三、五华县粮食收储公司原经理温志明违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及违规发放补助问题

2017年4月至2021年4月,时任五华县粮食收储公司经理温志明伙同他人套取工程款125000元用于违规送礼、发放补助、慰问及违规吃喝;2017年1月至2021年9月,温志明伙同他人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套取单位公款120775元用于违规公款吃喝。2022年12月,温志明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四、五华县公安局原辅警曾文辉利用公车加油卡为个人私车加油问题

2022年1月至2022年4月,五华县公安局原辅警曾文辉,利用为公务车辆加油的工作便利,先后用公车加油卡为其个人或亲戚的私车加油共10次,合计加油费用2572.74元。2022年8月,五华县公安局与其解除劳动合同;2022年11月,曾文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上述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反映出在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政治意识缺失、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心存侥幸。对上述问题的查处,持续释放我县纪委监委对纠治“四风”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和对“四风”问题坚决扭住不放,寸步不让的强烈信号。


对于党员干部来说节点就是“考点”,年关就是“廉关”。全县各党组织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时刻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扛紧扛牢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以斗争精神抓作风、反“四风”,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永远吹冲锋号。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时刻绷紧纪律之弦,不断增强党性观念,不踩底线、不越红线;特别是“一把手”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在守纪律讲规矩方面立标杆、作表率。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准确把握“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隐蔽性特点,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在细、实、严上狠下功夫,持续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严肃查处违规吃喝、公车私用、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等享乐奢靡问题,严厉纠治工作中层层加码、麻痹松懈、任性用权、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党的二十大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为打造业兴人和、长治民乐的“工匠之乡 宜居五华”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五华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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