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调整来梅返梅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防控建议函
各县(市、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要求,对来(返)梅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提出以下防控工作建议,请各地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细化防控措施。
一、高风险区来(返)梅人员
(1)抵梅前通过“健康梅州”小程序进行报备。
(2)抵梅后开展“5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4)健康管理期限自离开高风险区之日算起。该地调整区域风险等级时,当日调整在管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二、其他外市来(返)梅人员
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及“三天三检三不”。
三、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进入其他场所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可自行确定防控措施,出访前请提前向相关单位了解具体要求。
四、以上措施即日起执行。此前健康管理措施有冲突的,按照上述健康管控措施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梅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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