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在出厂时均按规定标准安装车灯,然而有些车主因个人喜好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自以为很“炫酷”、很“拉风”。殊不知私自改装车灯,不仅危险还违法。近日,五华警方根据群众反映的线索,快速查处了一起非法改装车灯违法行为。
11月18日,五华县一名群众在“平安厅”五华县公安局局长信箱留言,称有人驾驶改装灯光的汽车在安流镇新秀街路段行驶,致使该路段过往车辆视线受阻,严重影响公共道路交通安全。
接报线索后,五华公安很快锁定涉事车辆,并于11月22日将车辆驾驶人汤某某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对其驾驶的车辆进行检查,发现汽车的雾灯被爆闪灯代替,车辆行驶过程中,爆闪灯会发出刺眼的闪光,引起人的不适感,属于非法改装。
经询问,汤某某称,爆闪灯是其在网上购买安装的,用于替换雾灯。随后,民警对汤某某开具了非法使用灯光警告处罚单,并进行了现场宣传教育,告知其车辆非法安装灯具,在会车时会导致对方视觉出现盲区,极易引起交通事故。汤某某经民警教育,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现场将改装的爆闪灯拆除并上交。
头顶警徽,身着警察蓝,五华公安“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始终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解民忧、纾民困。接下来,五华公安将持续对违法改装车辆的行为进行严查,营造和谐的交通道路环境。
(五华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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