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16时许,汤坑派出所在丰顺县汤坑镇建设路抓获2名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嫌疑人。
据了解,2名嫌疑人所在的地方是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控区。经查,陈某合于当日下午在汤坑镇某屠宰场购买了26小袋(每袋约6斤)猪肉,利用摩托车载至汤坑镇顺发路青少年宫路口,隔着铁皮将26袋猪肉递送给其儿媳朱某芳,后由朱某芳利用摩托车按“预订猪肉配送”群的货单配送至疫情封控区的下单群众。经批评教育,其两人均意识到自己的行为错误,承诺以后遵纪守法,遵守防疫规定,同时,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期间随传随到。接下来,公安机关将对上述两人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任何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都存在疫情传播风险。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公安机关将加大力度查处各类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丰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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